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 号)规定,结合当前形势和学院 2023 年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陈晓芳、童泽望
副组长:马颖、王东武(纪委书记)
成 员:夏德、王超、杨伟波
秘 书:黄勇、关波
二、招生指标
注:以上拟招生指标不含“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资格
2根据《武汉理工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详 见 “ 武 汉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教育信息网”链接:http://gd.whut.edu.cn/,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达到该专业学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我院招生复试。
四、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
(一)笔试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初试未考核政治科目的专业学位考生加试政治科目考试)。笔试内容为涵盖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为100 分。政治科目考试时长为 60 分钟,其他科目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二)面试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学术视野、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及考生的现场表现和心理健康情况。
2.面试环节:考生自述、抽题作答及专家提问。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无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
(1)考生自述 时间为 3 分钟左右。考生自述采取口头汇报形式,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考生学习、工作、生活简况,专业认知以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2)抽题作答 考核内容围绕专业基础理论、研究方法、理论应用等方面。由考生抽取答题号码,每名考生抽题 1 次,考生抽题后不得更换;考生在专家读题结束或题目内容展示结束后 30 秒内开始作答。
(3)专家提问 考核内容围绕时事政治、前沿热点、专业外语等方面。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 30 秒内开始作答。
3.面试评分标准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类联考专业: 复试成绩=(政治*30%+专业课*70%)*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 3 月 25 日至 3 月 26 日进行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参加复试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二)所需材料及复试费
1.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核: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武汉理工大学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4)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5)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6)网报时学历或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以外,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2.复试费:100 元/人,缴费截止时间2023 年3 月24 日12:00。(具体缴费方式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用户指南》)。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考生应及时请本人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实际表现的组织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按要求在复试前提交纸质版。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按专业参加复试后,按总成绩排名拟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类联考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3*70%+复试成绩*30%。其余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在学院网站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七、拟录取原则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不合格者(合格成绩为 60 分),不予录取。
(二)普通计划考生,在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指标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由学校按规则统一录取。
八、其它说明事项
学校复试体检工作拟于入学报到前进行,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gd.whut.edu.cn/)和“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023 年3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