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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方案

MPAcc/ 高校动态
泰祺MPAcc 2021年11月29日 53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5年以上(201691日前毕业)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有2年以上(201991日前获得)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CPA)证书、英国公认会计师(ACCA)证书、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证书、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资格证书者,请提交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推荐信、职称证书或资格认证证书、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结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个人业绩报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担任大中型企业和中介机构中高层管理职务且有突出业绩者,请提交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推荐信、单位任命文件、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结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个人业绩报告、公司年审报告(最近一年)、营业执照、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大中型企业和中介机构资深或高级员工有突出业绩者,并在工作期间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请提交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单位负责人推荐信、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结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个人业绩报告、公司年审报告(最近一年)、营业执照、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在经济、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承担重要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大影响者,请提交证明材料:单位任命文件、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结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个人业绩报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二、选拔方式

采取“申请考核-报名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

(一)申请考核包含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考生提交申请材料,MPAcc资格审查小组审核材料并将审核通过名单报研究生院,通过材料审核考生参加MPAcc中心组织的综合考核(含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综合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和专业综合,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30分钟,专业综合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内容参考附件的考试大纲)。

2.面试。每生面试时间(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是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核,侧重考查考生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心理素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3)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举止、表达及礼仪等方面的考核。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5%+专业综合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通过综合考核者,获得我校会计硕士“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学校将在中国海洋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名单。

(二)报名考试:第一志愿报考中国海洋大学会计硕士(125300(05-08方向),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择优录取:初试成绩达到中国海洋大学MPAcc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线)优先录取。

     三、“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申请材料

(一)提交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会计硕士(MPAcc)“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申请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准参加复试;

4.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任命文件、营业执照、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结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个人业绩报告、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单位负责人推荐信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或拍照。

5.递交方式

以上1-4项材料均需提供清晰照片或扫描件(正反面都要提供),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压缩(zip格式),命名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261953463@qq.com。《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暂不提供,于拟录取时提交。

(二)申请人必须承诺自己的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录取

(一)普通考生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考生分别按照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顺序录取,直到各自名额录满为止。两类考生录取名额视当年考生情况确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

(二)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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