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我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及我校的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科学选拔,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一般为1:1.5左右。
具体专业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请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查询。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3年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笔试(15分):参考内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开卷考试)。
2.面试(185分):包括背景评估、专业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参考书目详见《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复试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yz.sufe.edu.cn)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扫描件。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5)定向就业合同扫描件。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2.背景评估资料:未参加预面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8日-3月22日12:00期间登录“上海财经大学MPAcc预面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apply.mpacc.sufe.edu.cn)完成注册,并填写背景评估资料,具体要求见系统内说明。已参加预面试并获得预面试成绩的考生,无需重复填写及提交。
特别提醒:
1.考生提交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MPAcc中心将对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招生管理系统复试通知。
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复试期间凭实时更新的“随申码”扫码进校。复试期间在MPAcc中心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的复试通知,进行人证核验及资格审查。
特别提醒:
1.预面试成绩为A档,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线及单科成绩达到我校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需要完成其他复试环节如:资格审核、提交复试材料等,具体操作方法见《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预面试成绩为B档、C档、D档,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线及单科成绩达到我校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常规批次复试或不再参加常规批次复试(如不参加,以预面试分数为准)。
六、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附加分。
七、录取规则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其中预面试成绩为A档,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线及单科成绩达到我校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完成资格审核、健康申报、提交复试材料等环节,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要求后可直接录取;预面试成绩为B档、C档、D档,按“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常规批次复试成绩或预面试成绩+附加分”,与常规批次考生一起,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
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形,则优先录取初试总分高的考生;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同分且初试总分也相同的情形,则优先录取初试中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八、志愿填报
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包含“会计与公司财务”“会计与资本市场”“会计与证券法务”三个项目。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填报项目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优先原则满足项目志愿。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独立诚信应考。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直播等。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5365276
联系人:吴老师
网站:https://mpacc.sh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财经大学MPAcc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 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
三、复试
(一)复试通知
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初试成绩参见附件1。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7日15时前登录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app.snai.edu)点击确认参加或放弃参加复试,并下载复试通知单,我院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
(二)复试提交材料
1. 资格审查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彩色扫描件:打印附件2,阅读后在页末输入姓名和准考证号,手写签名(含日期),摆放本人身份证后扫描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版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成绩专用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在一页A4纸上)。
(4)准考证原件(可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
(5)复试通知单原件(可从我院招生管理系统下载)。
(6)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彩色扫描件(个人信息及注册章齐全,无法提供的可以学校学籍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替代)及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②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彩色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版原件;
③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版原件;
④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⑤同等学力考生须交验招生章程“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成绩证明及学术论文等材料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版原件;
⑥在读研究生须交验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彩色扫描件;
⑦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7)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材料(如没有,也可补充其他英语水平证明)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版原件。
(8)考生认为能够反映自身综合能力的材料(如毕业论文、发表论文、获奖证明、相关专业证书等,如没有可不提供)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版原件。
(9)个人陈述: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学习和工作(或实习)经历、特别成就等,不超过1000字。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时,须将全部材料按(1)~(9)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后三位+姓名+资格审查”命名,并在页脚居中插入页码。
2. 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应与所报考专业相关,包括但不限于研究问题、文献评述、研究目标、研究方法、预期结果等,总字数不少于2000字。研究计划非研究生阶段学习计划,标题应点明所研究的问题。
考生在提交研究计划时,应确保全文不体现个人姓名、院校等身份信息。该PDF文件应以“准考证号后三位+姓名+研究计划”命名,并在页脚居中插入页码。
考生须在2023年3月20日12:00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两个PDF文件发送至master@snai.edu,邮件主题命名为“专业名称+研究方向代码+准考证号后三位+姓名+复试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接收。逾期提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学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所有材料一经提交,一律不退回考生。
(三)复试形式
我院各院系所各专业的所有复试批次(含调剂)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形式。复试平台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该系统操作手册及设备要求等信息可直接参见系统首页说明。
考生应提前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熟悉系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了解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和注意事项(附件4),并按要求准时配合完成复试系统培训及模拟复试。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其中一机位(主机位)可使用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须配备外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确保画面清晰)、智能手机,二机位(辅机位)为智能手机(需确保考前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一机位(主机位)从正面拍摄,用于面试,二机位(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用于监控面试环境。考生须自备高度在1-2米之间可调节高度的支撑手机的三脚架,保证符合考试考场使用要求。
除学信网APP外,考生应另在双机位设备上提前安装最新版腾讯会议客户端(下载地址为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并熟悉操作方式,以作为应急平台。
(四)复试时间安排
3月23日,复试平台培训、资格审查及模拟复试;
3月25-26日,一志愿复试。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参见复试通知单。
(五)复试内容和分值
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理论、专业素质和能力、科研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考生需就已提交的研究计划提前准备3分钟陈述(不得体现个人姓名、院校等身份信息)。每位考生复试时间约20分钟。
金融、税务专业复试总分值为220分,审计、会计专业复试总分值为150分。
(六)复试纪律及违规处理
复试期间,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严格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各项考试纪律。
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附件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附件7)。
(七)体检
我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请拟录取考生关注后续通知。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对考生该方面情况全面审查,做好相关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四、调剂
我院金融专业生源相对不足,可接收一志愿报考金融专硕(025100)的考生调剂;会计专业03、04方向(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生源相对不足,可接收一志愿报考会计专硕(125300)、审计专硕(025700)的考生调剂。上述专业不接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参加单独考试(含农村师资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
请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调剂要求及我院复试录取办法的考生(含拟调剂至会计专业的校内调剂考生)认真阅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了解有关报考条件、培养方式、定向就业、学费标准、住宿及奖助等情况,并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申请调剂,未经该系统正式申请的调剂,均视为无效。经该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接受,将不予取消,请考生慎重决策。
校外调剂考生不参评新生奖学金。
五、录取
我院将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并结合各专业的报考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以初试成绩、满分大于100分的初试科目成绩、外国语成绩等条件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足满分值的60%),不予录取。复试中,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均不作量化,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初审,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呈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六、其他说明
1.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对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 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前应按要求准备所需设备,安装客户端,并按时参加平台培训、配合完成模拟复试。如考生未进行培训和模拟,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录音、录像、拍照、直播、录屏、投屏。在本年度所有专业复试(含调剂)全部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包括微信等网络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4. 我院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如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 我院以研究生部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需变更网报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须在提交复试材料的邮件正文中写明原因及有效联系方式。学院概不接受其他方式的变更申请。
6. 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对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查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网址:https://master.snai.edu。
2. 申诉及监督:
申请人对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投诉,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提起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不得作为复议材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1-69768051
邮箱:master@snai.edu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联系方式:
电话:021-69768026
邮箱:xinfang@snai.edu.cn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邮编:201702
传真:021-69768037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以及《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
4.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具备复试资格,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者自行向校外调剂。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可直接录取。
四、招生计划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拟招生计划参照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本院专业目录对外公布数(含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待上级计划下达后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做部分调整。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其中,学术型硕士、金融专硕、会计专硕、国际商务专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工商管理专硕(MBA)和公共管理专硕(MPA)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一)现场复试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2.面试。满分200分,包括综合面试(15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方面等进行考察,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面试中注意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等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
(3)心理测试。
(二)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满分200分,包括综合面试(15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理论)。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面试中注意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等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
六、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复试期间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于2023年3月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拟录取阶段须提供定向协议);
(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可展示本人能力和水平的证明,如四六级、学科竞赛奖状、荣誉证书等。
请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进一个文档,保存为PDF格式,命名为“专业+考生编码+姓名”,于复试前一天中午12:00前发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核:一志愿学术性硕士、会计专硕、金融专硕、国际商务专硕材料,请发至马老师邮箱:1926761054@qq.com;一志愿MBA和MPA材料,请发至陈老师邮箱:548441781@qq.com。
2.线上考生复试设备环境要求
(1)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考生须准备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或两部手机;电脑要求为Windows操作系统,手机为安卓系统、苹果系统均可。
(2)复试须在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网络畅通、光线较好的复试房间,布置好复试设备和环境。
(3)考生复试前须进行提前演练,调试设备,模拟网上面试流程。
3.线上复试操作流程
线上复试操作流程以QQ群提供的网络远程操作流程为准。
4.请一志愿的考生们提前加入以下各专业相应的QQ群:
(1)请一志愿学硕加入QQ群:100461233
(2)请一志愿金融专硕考生加入QQ群:373401384;
(3)请一志愿国际商务专硕考生加入QQ群:137851303;
(4)请一志愿会计专硕考生加入QQ群:100839985;
(5)请一志愿MBA考生加入QQ群:511731114;
(6)请一志愿MPA考生加入QQ群:557034028。
5.考生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1)MBA、MPA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2)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专硕、国际商务专硕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3)会计专硕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会计专硕复试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
注:(1)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相关调剂公告;
(2)如遇网络中断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按时进行远程网络复试,时间延期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70%+(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总分满分)×100×30%
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录取原则
1.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首先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低于60分);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九、调剂基本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院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十、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向我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复试缴费
1.根据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100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
十二、信息公布与复议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调剂公告等招生考试有关信息。
本单位信息发布网址:https://ems.hbut.edu.cn/
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将集中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hbut.edu.cn/zsgz/sszs.htm
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或发现其它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可向学院复试工作督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27-59750540;邮箱:54670862@qq.com。
十三、其他事项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全面考察,综合评价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学业知识、创新潜质等素质
2.坚持公平公正。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流程,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实现阳光招生。
二、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协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学位点责任人、学术带头人和系主任为成员。
2.复试专家小组。按一级学科硕士点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每组不少于5名专家。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3.复试工作督导小组。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各教工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4.复试工作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027-87284106。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按照实际上线名单进行复试。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0%划定复试资格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统一划定,计划单列。各专业复试单科线为国家线,复试资格线及招生计划如下,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一级学科
招生专业
指标数
已推免
指标
公开招考
指标
复试资格线
农林经济管理
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
34
17
17
340
工商管理
120201 会计学
43
25
18
340
120202企业管理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应用经济学
020204金融学
31
15
16
346
020205产业经济学
020209数量经济学
农业硕士
095137农业管理
39
1
普通招考31
联合培养2
士兵计划1
单独考试4
普通招考332
联合培养332
士兵计划295
单独考试170
会计硕士
125300会计
35
5
含支教团1
普通招考26
少骨计划4
普通招考242
少骨计划197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1日(周六)进行,复试地点为校内教学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
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2小时,面试时间15分钟。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英语能力考核。每项满分100分。
(1)专业能力考核:笔试,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注:会计专硕加设政治素养笔试考核,考试时间1小时;其专业笔试内容及权重为:财务会计35%、财务管理25%、成本与管理会计20%、审计学20%)。
(2)综合能力考核:面试,着重对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社会实践以及人文素养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3)英语能力考核: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考生需用英语回答问题。
专业
参考书目
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
1.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第3版, 蔡根女
2. 《现代农业经济学》第4版,郑炎成
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
120201
会计学
1. 《公司理财》(精要版·原书第12版),[美]斯蒂芬 A. 罗斯(Stephen A. Ross)伦道夫 W. 威斯特菲尔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 其中:第7章、第21章、第六篇、第八篇,不考
2. 《中级财务会计》(第7版),刘永泽 陈立军,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
3. 《财务会计理论(第7版)》,威廉·R.斯科特(William,R.,Scott)著, 陈汉文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8
120202
企业管理
1. 《市场营销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16版,孙剑
2. 《现代企业管理》第2版,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熊银解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020204
金融学
1.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7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高鸿业
2. 《宏观经济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17,祁春节
3. 《西方经济学》(马工程教材、第二版)(上册、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95137
农业管理
1. 《发展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齐良书
2. 《现代农业经济学》第4版,郑炎成
125300
会计专硕
1. 《公司理财》(精要版·原书第12版),[美]斯蒂芬 A. 罗斯(Stephen A. Ross)伦道夫 W. 威斯特菲尔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2020. 其中:第11章、第15章、第八部分,不考.
2. 《中级财务会计》(第7版),刘永泽 陈立军,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
3. 《成本与管理会计》(第3版·立体化数字教材版),孙茂竹、于富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0. 其中:第9章、第11章、第12章,不考.
4. 《审计》(第5版·立体化数字教材版),陈汉文 杨道广 董望.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四)复试流程1.提交材料:考生须按要求提交复试相关材料,并将材料按顺序整合为一个PDF,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文档并上传至【腾讯文档】华农经管2023硕士复试https://docs.qq.com/form/page/DT0xDSlNvaVdYUUVw。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29日12点前。考生应提交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大学成绩单(须加盖红色公章)、英语等级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考生个人简历(附件1),以及《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少骨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相应报名材料。
2.审查资格。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查。复试时,考生需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至复试地点供现场核验,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提交6份个人简历。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3.复试考核。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完成笔试考核,按照规定流程完成面试考核。
4.成绩核算。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按百分制换算。
除会计专硕外,其他专业成绩构成为: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40%+外语能力考核成绩*20%。
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60% + 复试成绩×40%。
会计专硕单独核算成绩,其构成为: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政治素养考核成绩1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30%+外语能力考核成绩*20%。
录取成绩=初试总分/3×60% + 复试成绩×40%。
5.公布结果。学院官网公布成绩。
6.拟录取。各学科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确定导师。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考生填报导师意向表,学院和导师根据考生意向表及招生计划共同商议确定并公布结果。
(五)复试组织
1.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分类别组织复试。
2.学术型硕士按一级学科分组复试,在学科内进行成绩排序。
3.第一志愿复试与调剂复试分段组织,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实际复试录取情况,确定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4.调剂信息在学院网页发布。
四、其他说明
1.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招生流程的下一步程序。
2.为确保网络复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学院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凡资格审查和复试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代考、舞弊或其它违规行为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学校不收取复试费。
5.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或检测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8.考生实名进入“华农经管2023硕士复试QQ群”(群号470517428)。复试期间请保持手机通畅,邮箱有效。
9.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示后48小时内提出复议申请或申诉。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7-87280195,联系邮箱 lsb@mail.hzau.edu.cn。
10.以上通知若有变化,以最新变化为准,学院将在第一时间通过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通知,近期请密切关注官网资讯。最终解释权归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所有。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
根据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关通知和精神,经会计学院(会硕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学院(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巡查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我院(中心)2023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的工作部署完成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审计专硕(025700)
(非全日制)
非专项
待定
0
待定
会计专硕(125300)
(全日制)
非专项
154
57
97
专项(少骨)
3
0
3
专项(士兵)
25
25
会计学(120201)
非专项(含少骨)
113
20
63(含2名少骨专项)
财务管理(1202Z2)
非专项(含少骨)
15
审计学(1202Z3)
非专项(含少骨)
15
专业
类型
招生计划
推免生
统招指标
四、复试比例
士兵计划复试比例由学校统一确定后划复试线。除士兵计划外,会计学院(会硕中心)其他类型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比约为1:1.3。
五、复试分数线
(一)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线
120201
1202Z2
1202Z3
会计学(全日制,非专项)
财务管理(全日制,非专项)
审计学(全日制,非专项)
总分364分,单科(满分=100)不低于47,单科(满分>100)不低于71
“少骨”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为总分不低于324分。
(二)专业型硕士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线
125300
会计专硕(全日制,非专项)
总分256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120分,英语不低于60分
会计专硕(全日制,士兵)
总分221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102分,英语不低于51分
会计专硕(全日制,少骨)
总分227分
025700
审计专硕(非全日制,非专项)
总分197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102分,英语不低于51分
六、复试名单
学院(中心)各专业复试名单见附件。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硕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专硕)(请专硕参加复试的考生加入QQ群:627381997,进群申请以姓名+身份证后四位)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硕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学硕)(请学硕参加复试的考生加入QQ群:158024907,进群申请以姓名+身份证后四位)
七、复试形式、内容、权重及参考书目
(一)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二)复试内容及权重
学术型硕士笔试包括专业课150分;面试70分: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英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
专业型硕士笔试包括专业课100分和政治50分;面试70分: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英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
(三)专业课笔试内容及权重
学术型硕士复试专业课笔试内容及权重:会计理论与实务50%;财务理论与实务30%;审计理论与实务20%。
会计专硕复试专业课笔试内容及权重:中级财务会计35%;财务管理25%;成本会计20%;审计学20%。
审计专硕复试专业课笔试内容及权重:中级财务会计35%;财务管理15%;成本会计10%;审计学40%。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会计学原理》和《管理会计》两门主干课程。两门课程总分为100分,其中《会计学原理》65分,《管理会计》35分。
(四)复试参考书目
1.学术型硕士参考书目
(1)《高级财务会计》,汤湘希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
(2)《财务会计理论(第7版)》,威廉·R.斯科特(William,R.,Scott)著,陈汉文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3)《财务管理(原书第14版)》,尤金F.布里格姆(Eugene F. Brigham)等著;张敦力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年版
(4)《财务管理》,张志宏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8年版
(5)《现代审计学(第二版)》,张龙平、李璐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6)《审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最新版)
2.专业型硕士参考书目
(1)《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王昌锐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2年版
(2)《财务管理》,张志宏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8年版
(3)《成本会计》,王雄元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年版
(4)《现代审计学(第二版)》,张龙平、李璐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1)《会计学原理》(第四版),唐国平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20年版
(2)《管理会计》(第一版),王华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19年版
八、录取办法及原则
(一)硕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录取时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入学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成绩相等,则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则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不得低于132分,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10分。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不予以录取,思政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校内外推免生不需参加本次复试。
九、复试安排
(一)我院(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在南湖校区举行。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三)3月24日下午(14:00-17:00)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
地点:学术型硕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文泉楼南304
专业型硕士(会计、审计) 文泉楼南101-1
(四)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1.考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1份正反面复印件。
2.考生须交验本人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如《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准考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1份(须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红章)。
提前毕业应届本科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带文号,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4.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见附件1),须加盖有关公章。
5.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两证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公章)。9月份入学后,考生须将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所在学院(中心)复查。学院(中心)应将《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存入考生个人档案中。
7.考生完整抄写并亲笔签名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3)。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请各位考生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在右上角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后四位,以备资格审查时用。
(五)复试笔试、面试安排
学院(中心)笔试、面试时间拟定于3月25日全天,其中3月25日上午为笔试,考生7:30开始入场;3月25日下午13:30开始面试。具体安排见后续公告。
1.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缴费收据参加各专业课笔试,未缴费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笔试允许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考场安排请见后续公告。
3. 请考生自行下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情况登记表》(附件4),先自行填好有关部分,请于面试时交记录员(特别提醒,复试表中“姓名”暂不填写,面试当天抽签后在面试情况登记表右上角填写抽签号)。
4.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状况及英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加试于3月26日上午举行,具体安排见后续公告。
6. 相关表格请从研究生院网上或学院网上下载。
7. 本次复试不组织体检,体检相关安排请关注学校和研究生院有关通知。
8. 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及会计学院(会硕中心)网上通知,以免贻误。
十、复试面试流程
1.考生签到与抽签
所有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参与面试抽签,确定面试地点,所有复试考生抽完签须准确登记以便备查。
2.身份核验和候场
考生抽签完后拿着签号在相应的复试教室外候场,并由志愿者再一次核验身份和抽签序号,并根据本组面试安排有序进行面试。
3.考生抽取面试题及作答
考生进入面试教室后,由组长向考生说明面试流程、面试题目构成和面试时间(明确告知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且不得换题)。然后由考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专业面试题并作答;英语面试题由考生抽取序号,面试老师口述题目,然后由考生作答(已被抽取题目在本考场不重复使用)。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中心)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录取工作通知的要求,及时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咨询解释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在会计学院和会硕中心网站及时、准确和规范的公示相关信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2023年3月21日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我院2023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院2023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型
普通计划指标
地调局联培指标
科研团队计划
指标
(0252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
9
1
3
(025600)
资产评估
全日制
44
-
1
(125100)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105
-
-
(125300)
会计
全日制
10
-
-
(125300)
会计
非全日制
70
-
-
(025100)
金融
全日制
10
-
-
(025100)
金融
非全日制
30
-
-
(二)复试分数线
详见网址:https://jgxy.cug.edu.cn/info/1133/8940.htm
三、复试考核安排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历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初试准考证;
④个人简历(模板见附件二)
其他支撑材料。如工作经历、科研经历(结合专业综述)、论文原文、项目书、成绩单、证书等附在简历后,形成一个PDF文件,简历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G。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⑦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1张:用于复试情况记录表。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9:30
审查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东区档案馆楼专硕教育中心415B室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1.专业课笔试。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
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及分值见下表。笔试请携带身份证入场
复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笔试考核科目名称
分值
(125100)工商管理
bla政治
100
(125300)会 计
bla政治
100
BL9会计综合
100
(025200)应用统计
BL4计量经济学
100
(025600)资产评估
BL8矿业权评估
100
(025100)金 融
ML3微宏观经济学
100
专业课考核科目大纲内容详见我校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布的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考试适用)-经济管理学院 https://jgxy.cug.edu.cn/info/1131/6060.htm
2.外语听说、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MBA、MPAcc、金融专业复试分若干面试小组。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心理健康等。
面试一般包括考生自述、考生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交流、专家评分等环节,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评分细则
复试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内容
分值
占比
外语听说考核
20
20%
专业能力考核
30
30%
综合素质考核
30
30%
背景材料评价
20
20%
合计
100
100%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3月25日-26日
复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南望山校区东区
复试笔时间及地点
复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笔试科目名称
复试笔试地点
复试笔试时间
(125100)工商管理
bla政治
东区综合教学楼--具体资格审核时公布
3月25日下午14:00-16:00
(125300)会 计
bla政治
BL9会计综合
3月25日上午10:00-12:00
(025200)应用统计
BL4计量经济学
3月25日下午14:00-16:00
(025600)资产评估
BL8矿业权评估
3月25日下午14:00-16:00
(025100)金 融
ML3微宏观经济学
3月25日下午14:00-16:00
外语口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小组名称
参加面试专业
面试地点
面试时间
工商管理组
(125100)工商管理
东区综合教学楼--具体资格审核时公布
3月26日8:00开始
会计组
(125300)会 计
3月26日8:00开始
应用统计组
(025200)应用统计
3月26日8:00开始
资产评估组
(025600)资产评估
3月26日8:00开始
金融组
(025100)金 融
3月26日8:00开始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会计专业复试成绩=(政治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00×100
其他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0×100
2.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按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
(五)复试费用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
(六)复试体检
复试期间不组织开展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新生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录取规则
1.总成绩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录取规则
①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②校园开放日优秀及合格的考生,以及获得研究生“创新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一志愿报考我院,报考专业与申请专业一致,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③拟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④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⑤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在拟录取时须同步确定联合培养导师。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4.录取类别
①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②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委培合同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无定向单位仅定向到地区))定向考生转人事档案。
5.学习方式
①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②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6.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奖助学金根据学校奖助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