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2021年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1]2号)文件精神及陕西理工大学《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国内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领导
1.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会计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研究生导师进行面试考核;审核成绩和初录名单。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胡仪元 肖丽婉
副组长:李强 辜天琪 于君刚 霍燕 唐萍萍 杨旸(纪检委员)
成 员:卢阳 刘雯 何志军 马小花 任萍(纪检委员)
2.会计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和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3.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和法律硕士办公室负责考生咨询、安排复试考务及成绩汇总等工作。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制定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和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制定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复试学生名单见附件1。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基本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推免接收数 |
上线数 |
复试比例 |
125300会计 |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单科要求,总分大于或等于193分 |
40 |
0 |
58 |
145% |
035102法律(法学)、035101法律(非法学 |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25(原则上“法学”和“非法学”各1/2,根据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
0 |
6 |
三、调剂政策
我院会计硕士专业不接受校内和校外调剂考生。
我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调剂考生。
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考生调剂基本要求:依据《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陕理工研[2021]7号)考生调剂有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进程与要求
(一)复试通知
1.3月20日前,划定复试分数线,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上网公告。
2.3月22日前,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复试。
3.3月28日,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同时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地点、资格审查提交资料、资格审查方式按照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第一部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和形式
1.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笔试:笔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会计专业综合笔试和跨专业同等学历加试三个环节。
(1)专业综合考试。考试方式: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10:30;地点:9号楼(明德楼)C区102、103教室。
会计专业综合考试科目为会计综合,主要内容及比例为财务会计(40%左右),财务管理(30%左右),成本与管理会计(20%左右),审计(10%左右)。专业综合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综合考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开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0:50-11:50;地点:9号楼(明德楼)C区102、103教室。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主要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内容进行。
(3)加试课程考试。考试方式:闭卷,每门100分;考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下午13:00-15:00; 地点:9号楼(明德楼)C区,具体地点见当天公告。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等)及跨专业(除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等工商管理大类以外的专业)须另加试两门课程的笔试,加试科目为《管理学》《会计学基础》。考试时间共计2小时,每门课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综合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2.面试:包括考生思想政治修养面试、外语能力面试和学科专业综合面试等三环节。
面试分为三个小组进行,学生报到后现场抽取组内面试顺序;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13:00-20:00,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地点:9号楼(明德楼)区东侧,各面试小组分组和面试地点见当天公告。
(1)政治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思想政治修养和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时间3分钟左右。考核形式为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按照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进行评定给出成绩。政治面试不计入复试综合成绩,政治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学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时间为5分钟左右,包括学生运用外语进行自我介绍2-3分钟,考核教师外语交流2-3分钟等二个环节。以考生抽题和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等方式进行。考官根据考生的英语水平按100分制给出成绩。
(3)综合面试:考察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知识、创新精神与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方面。综合面试按照百分制给定成绩,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综合面试成绩。时间为15分钟左右。
专业笔试、综合素质面试、政治面试、外语能力面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全程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影音资料签字,按有关规定备案。
3.复试综合成绩构成与确定
(1)综合成绩构成与比例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按照60%、40%加权平均。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附加分)/3]*60%+复试综合成绩*40%
附加分依据: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7日前联系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学院根据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审核意见安排复试。
(2)复试综合成绩构成与比例:
复试综合成绩由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等四个部分组成,各部分占比分别为10%、40%、20%、30%。
复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成绩*40%+外语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外语面试、综合面试考虑到各面试小组评定标准差别,对考生在各面试小组的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调整:
调整后外语能力或综合面试成绩=考生小组面试成绩*(三个面试小组成绩平均值/学生所在组面试成绩平均值)
第二部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以线下方式进行。
1.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笔试科目为“民法学”“刑法学”,每个科目50分,共100分,专业笔试时长为1.5小时。
(2)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政治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思想政治修养和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时间3分钟左右。考核形式为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按照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进行评定给出成绩。政治面试不计入复试综合成绩,政治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外语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学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时间为5分钟左右,包括学生运用外语进行自我介绍2-3分钟,考核教师外语交流2-3分钟等二个环节。以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等方式进行。考官根据考生的英语水平按100分制给出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专业课,采用笔试方式,时长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专业笔试、综合素质面试、政治面试、外语能力面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全程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影音资料签字,按有关规定备案。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
4.复试时间及地点
项 目 |
时 间 |
地 点 |
专业笔试 |
2021.3.28 9:00-10:00 |
陕西理工大学 9C教学楼,具体教室以复试通知为准 |
综合素质面试 |
2021.3.28 10:30-17:00 |
|
同等学力加试 |
2021.3.28 13:00-15:30 |
(五) 信息公开与公示
3月29日,学院研究生工作复试领导小组依据汇总成绩确定初录名单,上报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审核,3月29日左右公布拟录取名单。
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在学校、学院官网公布。
(六)复试过程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21年3月28日上午8:10在陕西理工大学东门,学生持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由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指派老师集中接入学校,按照学院设定的路线进入复试场所。
(2)进入校园后,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安排,3月28日全天实施封闭式管理,不得私自出入校门,不得私自到其他未安排的场所去,午餐和晚餐在指定地点进行。复试结束后,由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指派老师按指定路线将同学全部送出校门,对本校考生不返家的同学,按照学校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检查。
(3)复试场所会提前全面消毒,复试过程中,如无特殊情况,大家相互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尽量不要近距离接触并随意更换待候区位置。各考生自带防疫用品。
(4)复试前,如有身体不适,提前与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办公室联系。
(5)复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发放思想品德调查表的形式,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原则、录取类别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全日制专业硕士。
七、工作纪律
1.要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2.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须参加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3.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4.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咨询与公示
1.咨询电话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办公室(学院C715办公室):电话0916-2124909(王老师);18991624225(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何老师);13772827210(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马老师)
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916-2641564
纪委监察处:0916-2641591
2.信息公示
考生可登录“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s://yjs.snut.edu.cn/)、“陕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网站(网址https://glxy.snut.edu.cn/ https://jfxy.snut.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九:附件:
附件1: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名单
附件2: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名单
附件3: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2021年会计专硕复试学生基本信息表
附件1: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1 |
107201541137156 |
蔡海南 |
30 |
107201561417042 |
任君泽 |
2 |
107201541107153 |
蔡洋静 |
31 |
107201537147113 |
史倩倩 |
3 |
107201535027100 |
曾培庆 |
32 |
107201551437192 |
苏丽娜 |
4 |
107201561417031 |
陈倩倩 |
33 |
107201561417047 |
汤佳乐 |
5 |
107201514237071 |
陈然 |
34 |
107201561417076 |
田玉东 |
6 |
107201551227191 |
陈亚兰 |
35 |
107201541017119 |
汪雪薇 |
7 |
107201514017019 |
程睿朵 |
36 |
107201561147206 |
王佳栋 |
8 |
107201561417079 |
但雪 |
37 |
107201541027138 |
王珊珊 |
9 |
107201514247072 |
范艳 |
38 |
107201514017014 |
王衍娇 |
10 |
107201514017017 |
冯雪琴 |
39 |
107201561467234 |
奚施莹 |
11 |
107201514157056 |
高娜 |
40 |
107201541047146 |
轩容艳 |
12 |
107201541137157 |
贾闻梨 |
41 |
107201514017015 |
杨丹 |
13 |
107201561417038 |
蒋卓雅 |
42 |
107201541317174 |
杨鑫蕊 |
14 |
107201541037145 |
来靖文 |
43 |
107201561417056 |
杨孜越 |
15 |
107201561417028 |
雷璐 |
44 |
107201550227188 |
叶婷婷 |
16 |
107201550327189 |
雷泽雨 |
45 |
107201536147103 |
叶薇 |
17 |
107201541037144 |
李淼淼 |
46 |
107201537087109 |
袁文凯 |
18 |
107201561417016 |
李冉 |
47 |
107201541077152 |
张迪 |
19 |
107201514047024 |
李昕璇 |
48 |
107201514117041 |
张格 |
20 |
107201513057005 |
李彦芳 |
49 |
107201541167163 |
张家辉 |
21 |
107201541017126 |
李银杰 |
50 |
107201541017136 |
张丽 |
22 |
107201561417070 |
刘萌 |
51 |
107201541017129 |
张倩 |
23 |
107201514017021 |
刘婷 |
52 |
107201514167063 |
张若勋 |
24 |
107201562107237 |
刘玉秀 |
53 |
107201514157061 |
张文静 |
25 |
107201532147087 |
陆尧怡 |
54 |
107201513037003 |
张艺菲 |
26 |
107201541227172 |
马铰铰 |
55 |
107201561417086 |
赵玉 |
27 |
107201514157058 |
马绫皎 |
56 |
107201532197089 |
周宸尧 |
28 |
107201514127044 |
牛俊 |
57 |
107201544017181 |
邹濠羽 |
29 |
107201561417052 |
饶心韵 |
58 |
107201541137158 |
左曼菲 |
附件2: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 |
姓名 |
备注 |
1 |
107201641478010 |
法律(法学) |
张晟静 |
第一志愿 |
2 |
107201661418026 |
法律(非法学) |
杨彩艺 |
第一志愿 |
3 |
107201614248002 |
法律(非法学) |
吕子君 |
第一志愿 |
4 |
107201661418008 |
法律(非法学) |
郭莹琨 |
第一志愿 |
5 |
107201665048017 |
法律(非法学) |
康瑞超 |
第一志愿 |
6 |
107201661418020 |
法律(非法学) |
赵冉娟 |
第一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