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2022-03-23 09:17 |
根据《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和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研究生招生质量、规范复试程序,考虑国内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进 副组长:李兴开 监督:付旭 成员:所有导师组成员 秘书:徐宁 (二)成立学科(领域)复试综合面试小组 1.应用经济学学科复试小组成员:导师组中随机抽取。 2.工商管理学科复试小组成员:导师组中随机抽取。 3.会计专业学位复试小组成员:导师组中随机抽取。 (三)疫情防控和考生服务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兴开 成员:徐宁、龚雷 (四)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组 组长:付旭 成员:李利锋、晁辽科 二、复试考生范围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学校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考生,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分政策执行,加分后符合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4.经省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批准的一志愿破格复试考生。 5.考生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在面试系统提交以下审核材料:(1)审核材料按照《延安大学2022年研招复试考生准备材料清单》(见附件1)在面试系统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允许参加复试,不予安排复试。其中考生承诺书中身份证信息务必要人像面超上(见附件2)。(2)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复试。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复试资格论处。 三、复试内容及考核计分办法 (一)复试内容 1.心理健康测试;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综合面试; 4.会计专业学位考生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5.会计专业学位同等学历考生还须加试《基础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两门课程。 6.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身份确认。 (二)考核计分办法 1.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供学院录取时参考使用,测试结果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测试,考官根据考生流利全面准确回答问题、比较流利全面准确回答问题、表达不够流利但基本上能让考官了解所提问题、基本上不能回答问题四个方面进行评判,分别给出测试成绩;将考官的成绩进行平均后,得出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最终成绩。 3.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包括专业课考核和面试,综合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学术学位考生专业课考核通过考官现场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复试科目中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进行考核;会计专业学位考生专业课考核通过考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题进行回答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得分低于9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会计专业学位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合格者成绩统一按50分计,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会计专业学位同等学历考生加试《基础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两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考试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6.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身份确认。复试前还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以《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外调结果和考生诚信记录为主要考核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前和复试进行中学院还将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方式及具体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线上远程网络方式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使用学校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测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考核、面试采用教育部研招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平台。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采用异地开卷笔试模式。面试系统技术保障基本要求如下: 1.考生要提前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面试环境和提交的资料。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将提前发放给考生,考生需认真阅读并熟悉,并联系学院进行远程测试演练。 2.技术保障确有困难的考生,至少要提前1天告知学院相关负责人员,学院和学校协商予以兜底解决。 (二)具体安排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经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分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1.一志愿考生复试 (1)一志愿考生复试在2022年3月24日至3月2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身份确认。于3月24日前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身份确认按附件3要求执行。 2)心理健康测试。于3月25日8:00-18:00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按附件4要求执行。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学术学位考生于3月26日15:00-15:30进行;会计专业学位考生于3月27日8:00-18:00进行。 4)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采用异地开卷笔试模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按附件5要求执行。 (2)复试分组安排 1)学术学位考生复试 组长1人,组员4人,助理1人,服务人员3人;面试组安排在新新区1102教室。 2)会计专业学位考生复试 第一小组:组长1人,组员4人,助理1人,服务人员3人;面试组安排在新校区1102教室。 第二小组:组长1人,组员4人,助理1人,服务人员3人;面试组安排在新校区1103教室。 (3)考生面试基本要求 1)考生须在相对独立、环境整洁、光线清楚、不逆光、安静、无杂音、现场无其他人员的场地参加面试。 2)面试时请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和智能手机,采用异地双机位考场进行考试,电脑机位用于正面考试,智能手机机位用于背后监考,电脑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iOS用户请使用Safari最新版浏览器;安卓用户请使用Chrome最新浏览器。 3)面试为远程实时视频方式,请考生保证设备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录屏、锁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电脑和手机要保证电量充足并接通电源后再进行面试。 4)考生面试时要注意仪容仪表,坐姿端正,距离电脑屏幕1米距离,正对摄像头,保持双手在屏幕可见。面试全程不得中途离开座位,不得离开视屏界面,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院面试助理人员进行现场联调设备和确认面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以免延误。面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面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6)面试过程中,考生如遇突发断网,考生将被标记为“暂缓”,考生要立即和面试助理人员电话联系,详细报告断网原因,助理人员确认并记录相关情况后报复试领导小组,确认属非考生人为原因的,可予以缓后重考。 2.调剂复试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调剂复试工作拟定于2022年3月底至4月15日期间实施,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五、复试成绩计算 (一)学术学位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二)会计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办法为: 1.学术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30%; 2.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2.5×30%。 七、录取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将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录取。 (一)招生指标 1.应用经济学科计划录取13人,其中区域经济学专业计划录取4人,金融学专业计划录取1人,产业经济学专业计划录取8人。 2.工商管理学科计划录取12人,其中企业管理专业计划录取5人,旅游管理专业计划录取3人,人才开发与乡村振兴专业计划录取4人。 3.会计硕士计划录取68人,其中全日制计划录取48人,非全日制计划录取20人。 (二)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进行折算后的考生总成绩,按各学科(领域)及专业和学习方式计划录取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考生在复试阶段暂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生处组织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开公示 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信息在学校官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公示,并接受监督。考生对复试过程有异议,可进行咨询、申诉、举报。咨询单位: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咨询电话:0911-2650362。举报受理单位: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517388473@qq.com,接受申诉、举报电话:0911-2650355。 九、纪律要求 (一)学院将选择能正确执行政策、不循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招生录取小组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将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对于考试试题或考官提问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在相关科目复试未全部结束前,向他人泄露或在网络平台传播复试试题(问答题)的,涉及到的考生将按违纪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涉及到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罚。 (四)学院责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顺利完成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