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商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其中,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产生,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整个过程音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含)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商学院在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
专业 |
政治理论 管理类联考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二 |
总分 |
公共管理 工商管理 会计 旅游管理 |
38 |
25 |
|
|
140 |
教育学 心理学 历史学 体育学 体育 |
25 |
25 |
38 |
|
200 |
其他专业 |
25 |
25 |
38 |
38 |
200 |
商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数线见附件3。
商学院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扣除推荐免试人数)的1.2倍,个别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
考生登录学校研招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我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商学院复试时间:2021年3月26日-3月28日。
若学校追加指标,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书面申请(见附件4),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合成为1个pdf文件,并以“JF+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nsfdxyzb@163.com。研招办打印申请,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与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同转交复试学院。
五、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列1-4项材料,并在学校研招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另外,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上传提交。
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0年11月19日公布的《2021年硕士招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名单(一志愿)》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补充材料:(提交前,请按下列顺序,将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7.专家推荐信。
8.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相关要求:
商学院于复试前查验考生的上述材料,复试的每场考试均须查验本人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每场考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以备核验。
资格审查时将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并将信息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届时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5五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包含听力和口语)。
2.综合面试(专家综合提问)
3.专业课考试(题库中抽题作答)
4.专业技能测试(题库中抽题作答)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MBA专业)
6.同等学历加试(题库中抽题作答)
7.工作业绩考核(MBA专业)
商学院复试方式采用网上复试形式,具体网上复试方案和复试系统流程详见附件5。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40%。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
分类 |
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占比 |
|||||
外国 语复 试 |
专业 复试 |
专业 技能 测试 |
综合 面试 |
思想 政治 理论 |
合计 |
||
学术 学位 |
应用经济学 |
20 |
20 |
|
60 |
|
100 |
工商管理 |
20 |
20 |
|
60 |
|
100 |
|
专业 学位 |
金融硕士 |
20 |
25 |
25 |
30 |
|
100 |
农村发展 |
20 |
25 |
25 |
30 |
|
100 |
|
工商管理 (MBA) |
15 |
15 |
20 |
35 |
15 |
100 |
|
会计硕士 |
15 |
15 |
20 |
35 |
15 |
100 |
七、调剂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于复试前或复试后向所属学院申请调剂到非报考的学习方式。学院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分类排队。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接收调剂生。
3.调剂时限视复试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之前在国家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多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再次分配。
4.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于初试成绩符合要求而我校不予复试或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调剂到我校。已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调剂到我校。
6.考生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有一项不同者即视为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和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校内同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和学院(部)之间调剂、校内管理类联考不同专业学位类别之间、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
八、录取
学院(部)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复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商学院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硕)按一级学科招生,其它专业学位按专业类别招生,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计算汇总,并按上述方法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张榜公布,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自行决定是否再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特别说明:
录取时确定毕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限于部分专业学位(详见招生简章)。
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九、本办法由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