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校发〔2016〕32号)文件精神,结合会计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8:30—11:00
(二)资格审查地点: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402
(三)资格审查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成功缴纳复试费后打印的“《复试通知书》申领单”。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3.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
(1)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页复印件;
(2)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于入学时查验。
5.考生填写并加盖公章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鉴定表》。
6.考生填写完整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知识成就评定表》及表中要求所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学院留存)。考生提交上述证书类材料原件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查验,不留存;复印件须现场交验。
(四)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院发放《复试通知书》,考生据此参加各项复试。
2.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3.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组织
(一)政治理论加试
政治理论加试时间:2016年3月25日14:00-16:00
政治理论加试地点:中央财经大学主教学楼306、319、403、419。(资格审查时明确政治理论加试具体考场)
(二)复试笔试及心理测试
复试笔试及心理测试时间:2016年3月25日18:30-21:00
复试笔试及心理测试地点: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
(三)复试面试
时间: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00开始)
复试面试地点:中央财经大学主教3楼、4楼。
(复试前一天明确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和房间)
(四)外语听说测试
时间: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00开始)
复试面试地点:中央财经大学主教3楼、4楼。
(复试前一天明确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和考场)
三、会计学院联系地址与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主楼1001
联系电话:010-62288839 朱老师
本细则经会计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