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针对线上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学院将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在学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指导下,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1.负责制订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各硕士点复试录取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各硕士点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学院各硕士点招生复试小组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
职责: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做好学院招生过程的督查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会计硕士(MPAcc):参加复试的我校一志愿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95分,单科满足A类地区国家线的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非管理类联考专业总分比国家控制线降低20分,单科比国家控制线降低5分;管理类联考专业总分不低于155分,单科比国家控制线降低5分;
(三)其他专业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四)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在开学报到时提供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到学院。
(五)复试名单确定
学院所有学科、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学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将符合我校初试成绩要求的一志愿复试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
四、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考生应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1、“双机位”的要求:电脑1台,用于复试设备(第一机位),手机1部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第二机位);2、选择独立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宽带(WiFi)网络和4G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具体要求及操作见南华大学公布的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usc.edu.cn/info/1292/9488.htm)及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手册。
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在农学里面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考生的第一志愿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同于我校招生简章中发布的考试科目,学院可根据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各科目命题的相同或相似性,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情见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官网发布的调剂相关事项https://jgxy.usc.edu.cn/zsjy/zs.htm)
3.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双上线”的条件下(均需达到第一志愿及调剂志愿的国家控制线)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7个专业。凡欲调剂到我院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还必须满足该专业的报考条件方能调入(即大专毕业5年以上,本科毕业3年以上,硕士毕业2年以上)。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南华大学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学院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南华大学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学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三)调剂专业类别与方式
1.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不接受调剂。
2.其他专业
我院其他专业接受调剂考生(详情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调剂公告https://yjs.usc.edu.cn/info/1292/9482.htm),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届时将发布在学院主页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
六、复试时间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学院根据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一志愿考生(法律硕士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在3月31日—4月2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流程安排详见学院通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3月22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31日-4月25日,学院将按照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各学院指定的邮箱中,详情见各学院的复试方案,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中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在开学后进行审查。
10.复试费缴费凭证
上述材料中1、2、4、9、10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以暂时缓交,所有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交。
(三)心理测试与体检
考生的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届时关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四)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见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usc.edu.cn/info/1292/9488.htm)。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一)各硕士点招生人数
学院拟定各硕士点招生人数如下:应用经济学(020200)12人;工商管理(120200)26人;公共管理(120400)13人;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107人;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00)40人;会计硕士(MPAcc,125300)43人;法律硕士18人【非法学(035101)9人,法学(035102)9人】,各硕士点招生人数根据复试实际情况将适当调整。
(二)复试成绩及内容
根据研究生培养类型不同,学院实行分类别复试方式,复试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会计硕士复试要求:
(1)英语能力测试(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整个复试成绩的20%);
(3)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 占整个复试成绩的50%)。
(三)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考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专业课笔试(加试)、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加试)考核方式由学院根据远程复试的条件设计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考核题目,采取复试现场作答的方式完成。
4.专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及内容由学院根据远程复试的条件设计考核题目,采用复试现场作答的方式。
(四)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九、拟录取
(一)每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如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学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有其他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十、日程安排
3月31-4月10日,学院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3月31日-4月25日,学院组织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4月30日前,学校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工作;
5月下旬,研究生院将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
6月中下旬,学校研招办发出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复试日程安排。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二)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三)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十二、复核复审
学院将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凡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特别说明
(一)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1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五)我校2021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六)奖助学金按“南华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18〕95号)文件执行,详情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七)凡涉及到2021年硕士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本年度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