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规定,经会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制定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负责研究生复试整体工作,负责相关制度和规则的制定和解释,并对全流程进行监督和管控。副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命题、面试和成绩录入等工作;学院纪委负责招生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审查。成员:对相关制度进行审议,对复试结果进行审议。考生咨询联系电话:0571-86878551,Email:xiuerli@hdu.edu.cn,李老师考生申诉联系电话:0571-86878586,Email:15990012801@126.com,贾老师
2、成立专业面试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分组采取双盲抽签方式。二、录取原则(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学术学位硕士(会计学、审计学):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专业学位硕士(会计、审计):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3)×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其中:学术学位硕士(会计学、审计学):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百分制)×60%+综合素养(百分制)×30%+外语能力(百分制)×10%。专业学位硕士(会计、审计):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百分制)×50%+综合素养(含思想政治考察)(百分制)×40%+外语能力(百分制)×10%。
2面试官将对考生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1)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2)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3)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知识面等)(4)综合素质与能力(二)录取规则1、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4、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经会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究决定。(三)招生计划1、拟招生人数:会计学13人(含推免生5名)、审计学3人、全日制审计专硕8人、全日制会计专硕30人(含推免生4名、士兵计划2名)、非全日制会计专硕33人。2、如有变化,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四)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复试合格调剂生。三、调剂原则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我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规定执行。根据上线情况和招生计划,我院审计学学硕尚有少量调剂名额。调剂原则如下:符合调剂规定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在调剂规定时间内,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接收调剂(所有科目成绩和总成绩都必须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并参加调剂复试。
3四、复试安排1、3月24日12:00前,考生将材料(材料整理具体要求详见http://accounting.hdu.edu.cn/2021/0321/c1644a133118/page.htm)发至指定工作邮箱:HDUkjyjs@163.com。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2、3月25日前,学院随机抽签进行分组,并将考生导入钉钉组织。3、3月26日,对各组考生进行演练模拟,做到检查设备、熟悉流程、熟悉操作。4、3月27日,学硕(会计学、审计学)、审计专硕、非全日制会计专硕考生复试;3月28日,全日制会计专硕考生复试。五、其他1.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2.本实施细则由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请考生加入2021杭电会计学院复试群:588577089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