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简介
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现有教职工105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32人,拥有博士学历的教师17人,硕士学位的教师64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8人,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1人,湖南省芙蓉青年学者1人,青年骨干教师2人,湖南省教学能手1人,学校师德标兵1人,学校教学新秀1人。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较为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科研队伍。
学院在学科上重点建设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拥有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1个(国际财务与金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1个。本学位点校内导师队伍主要以教授、博士为主,校外实践导师队伍则主要由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和单位的财会精英构成。校内与校外的导师队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因而也形成了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合理知识结构和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双线导师队伍。
学院拥有会计学、会计硕士(MPAcc)两个硕士点;与商学院共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本学科以经济学、管理学为基础,以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为核心,注重会计与财务基本理论、方法、技术的研究、应用与实践。
会计学学科设置了会计理论与方法、公司理财理论与方法、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会计4个研究与培养方向,各方向致力于会计与财务管理的理论的最新发展,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理念,从我国会计与财务管理制度的分析出发,围绕会计环境、会计假设、会计目标、会计准则等探寻解决会计实务问题的理论与方法,并探究企业的资产投资、资本融通、资本运营与利润分配等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会计硕士(MPAcc)学科设置了企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4个研究与培养方向。企业财务会计,主要培养内容包括: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会计信息披露;财务报表的分析与应用等。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培养内容包括:企业财务诊断;企业财务流程再造;企业财务控制;企业投、融资管理;企业资本运作;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财务风险预警;财务预算管理;战略管理会计等。注册会计师,主要培养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环境审计研究风险导向审计;审计模式;税收筹划;绩效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等。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主要培养内容包括:项目资源成本核算体系;成本预算;实际成本跟踪;成本分析;项目成本变化因素的控制;项目实施过程的成本控制和项目实际成本变动的控制等。
二、培养特色
(一)强大的师资力量
MPAcc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水平、高层次的会计综合性人才,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在MPAcc人才培养上不断完善师资团队,不断加强研究生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研究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国家级和部级项目15项、省级科研项目50余项。在《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中国经济史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20余部,获得省级科研和教学奖励四项。
(二)优质的教学条件
学院在会计学及会计硕士(MPAcc)培养上已经凝聚了一定的研究特色和培养优势,制定了符合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及计划;学院目前设有专业教学中心、研究生管理办公室、MPAcc案例讨论室,并于2018年成立了MPAcc教育中心,拥有完善的师资力量和完整的教学设施。
(三)丰富的实践导师资源
我院聘请大中型企业高管、政府要员、行业专家等成为学员校外导师,校外导师都来自于省内外各大单位和企业从事与会计、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的业界精英,着重培养学员实践应用能力,在充分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务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同时为学员社会实践和职业发展搭建桥梁。
(四)校企合作实践基地
我院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等数十家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学校和企业相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校企双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合作,实践育人模式的继承和创新,为共同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提供了新的途径。
三、教学风采
我院多次成功举办会计硕士学术讲座,并有多位校外优秀讲师亲临讲座;多次举行硕导内训及学位论文专题培训会;先后邀请MPAcc教指委员会秘书长王化成教授等会计领域知名专家来院主讲MPAcc会计名家公益大讲堂。
我院MPAcc团队在全国案例大赛和湖南省案例大赛中获佳绩:
获2018年(第五届)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优胜奖、湖南省第四届高校MPAcc企业案例大赛二等奖、三等奖。
获2019年(第六届)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优胜奖及西南赛区二等奖和三等奖、湖南省第五届高校MPAcc企业案例大赛三等奖,并获得研究生组“优秀案例奖”。
四、招生计划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考点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七、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上的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 日 超过三小时以上的考试科目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八、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在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其参加复试。
九、复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均应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专业课和加试课程均为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内容: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十一、录取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为5年。
十三、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见学校相关文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如下:
十四、其他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相关文件执行。如新的招生政策颁布,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二)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三)联系地址:湖南株洲泰山路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MPAcc教育中心(崇信楼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