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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mpacc2022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介绍

MPAcc/ 高校招生简章
杭州泰祺 2022年01月14日 59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  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商”脉,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商科特色明显,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  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八条  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从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九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可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第十条  我校2020年实际招生数为2119人(含推免生29人和非全日制学生)。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具体待国家2021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十一条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52021年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实际下达人数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程序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课程。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一)、(二)、(三)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五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役(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我校2021年推免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第十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2021年1月10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我办核验。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八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考生于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 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4. 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1.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 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度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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